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向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经学校研究,确定以下6个专业作为我校首批拟升本建设专业。为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拟升本专业名单
系部
专科
专业名称及代码
本科
学位
授予门类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
570102K
040106
教育学
特殊教育
570114K
040108
艺术系
音乐教育
570108K
音乐学
130202
艺术学
社会管理与服务系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90302
养老服务管理120414T
管理学
初等教育系
体育教育
570103K
040201
智能科学与技术系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工学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专业所在系部要充分认识升本工作的重要性,组织专业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的学习,明确拟升本专业建设的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二)对标梳理差距,制定建设规划
各专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本专业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与社会服务水平、教学条件、管理机制等方面与本科办学要求存在的差距,制定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
(三)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培养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以本科教学标准为核心,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特色,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导向及专业建设基础。科学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方案应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含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学等模块)、学分设置等核心内容,重点强化学生应用能力与创新素养培养。师范类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人才培养方案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各专业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确保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四)强化保障协同,凝聚建设合力
学校将统筹协调政策、经费、资源等要素,为首批拟升本专业建设提供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须主动对接系部专业建设需求,强化服务保障并开展专项督查;各系部应加强与行业企业、本科院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确保建设水平达标,为学校顺利实现升本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教务处
2025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学校2025-2026学年第1学期微专业招生和课程开设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召开微专业建设线上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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